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南充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新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号)认定的、未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且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的企业,可申请复核。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实施方案》附件1-2)。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企业线上申报。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企业申报模块,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前须先在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企业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报送到所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县(市、区)推荐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申报,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二)申报企业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申报数据造假,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三)企业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件,如不一致,将影响评审结果。
(四)请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包含封面、申报(复核)表、申报自评表、纸质佐证材料)、附件2(不包含纸质佐证材料),等文件一式1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杨莲,2801275)
附件:1.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
2.2025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材料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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