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市内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的决策部署,筑强数实深度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做好平台体系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实行备案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南充市内已建成投运及已开工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和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
二 、备案条件
(一)备案单位(企业)须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在南充市依法纳税,诚信守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平台的投资建设者。
(二)平台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能够为行业、区域、产业链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和支撑;具有用户基础、精准定位及有成熟的服务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平台的设计、建设标准应符合国省经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数据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公布的相关标准(其中之一即可)或已接入国省经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数据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推广的相关平台(其中之一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备案:
(一)备案单位(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二)备案单位(企业)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备案单位(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四)平台尚未开始建设,仍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
(五)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三、备案资料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备案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三)企业荣誉资质、平台建设情况及服务能力、征信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报送。
四、备案流程
(一)申报单位(企业)填写《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备案表》,并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市经信局信息化科,电子版资料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市经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对相关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在市经信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备案。
五、其他事项
对于备案平台,市经信局将会同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单位分别从能力提升、供需对接、应用落地、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着力促进平台能力升级、应用集聚,打造建平台、用平台双向迭代、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联系人:蒋衍,0817-2252641,3293527@qq.com
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备案表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数据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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