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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一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抓好落实“营转非”客车等工作清单的通知》(川交办便〔2026〕259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涉及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背景审查不合格,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39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一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名单附后),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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