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 公告

时间:2023-05-17 10:21:22 | 来源:行政审批科

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逾期6个月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拟注销车辆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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