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阅读 登录 退出
微信
联系我们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吊销刘小明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刘小明,男,从业资格证号511321********101X。2023年03月19日驾驶川R69077在G212南部县大王镇实施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存在酒驾的违法行为,南部县交通运输局予以记20分。
按照《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17条之规定,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吊销营运驾驶员刘小明从业资格证,并将涉事驾驶员列入“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