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基础知识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92号)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六大类456种:
(一)粉尘类(52种):包括矽尘(游离SiO2含量≥10%)、煤尘、石墨粉尘、炭黑粉尘、石棉粉尘、滑石粉尘、水泥粉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等。
(二)化学因素类(375种):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等。
(三)物理因素类(15种):主要包括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工频电磁场、高频电磁场、超高频电磁场等。
(四)放射性因素类(8种):包括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主要产生γ、中子等射线)、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可产生α、β、γ射线或中子)、X射线装置(含CT机)产生的电离辐射等。
(五)生物因素类(6种):包括艾滋病病毒(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布鲁氏菌、伯氏疏螺旋体、森林脑炎病毒、炭疽芽孢杆菌、以上未提及的可导致职业病的其他生物因素。
(六)其他因素类(3种):包括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等。
三、各阶段职业病危害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包括金属及类金属(铅、汞、锰、砷等)、有机溶剂(苯及苯系物、正己烷等)、刺激性气体(氯气、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
(2)生产性粉尘:包括矽尘、煤尘、石墨粉尘、炭黑粉尘、石棉粉尘、滑石粉尘、水泥粉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噪声与振动:如机床、球磨机、风机、发电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砂轮打磨作业、矿山开采打眼作业时产生的手传振动。
(2)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等。
(3)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高原低氧等。
(4)辐射: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和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和β粒子等)。
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鲁氏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艾滋病病毒(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以上未提及的可导致职业病的其他生物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职业性精神(心理)紧张:如机动车驾驶、流水线速度过快、高空作业、爆破工等工作时精神高度集中。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如电焊工长期蹲式作业。
5.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过量饮酒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冬季低温及井下高温高湿环境等。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通风不良,温、湿度过高过低。
3.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相互影响、管道布置的不合理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
(一)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材料、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等。
(二)采取工程控制技术措施:采用通风系统、排烟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装置等。
(三)做好个体防护措施: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四)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及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做好定期监测与体检: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六)做好合理的组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管理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以及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来源,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劳动者应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培训,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健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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