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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嘉南大道企业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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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3373

机构职能

   一、坚持党对南充经开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统筹协调南充经开区的改革发展,负责南充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牵头组织研究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问题和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开发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南充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年度经济发展计划,按规定报 批后实施。三、配合参与编制南充经开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负责编制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囯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协助推进南充经开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和实施。配合推进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负责规划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产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负责研究拟订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产业准入标准、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项目申报,按权限审核审批投资项目。五、统筹协调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协助配合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六、负责南充经开区的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平衡、财政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协助税务部门组织征收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税收和非税收入。协助配合开展南充经开区财税收支统筹调度。七、根据授权,领导管理有关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相关国有资产。八、根据委托或授权,依法行使南充经开区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管理权限;负责统筹协调南充经开区内政务服务工 作。协助推进南充经开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秘信息、会务服务、后勤保障、门户网站、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审计监督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机关的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统战民宗、人事人才、文化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工作;配合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组织拟订南充经开区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关重要问题、起草重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南充经开区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重大专项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修编;负责研究拟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产业准 入标准、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协调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布局以及项目申报;建设管理重点项目库,协调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资源配置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组织拟订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等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指导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改造、减碳节能降耗;负责组织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经济统计工作,配合协助落实相关经济信息统计、 报送等工作;推进落实地方性产业政策和民间投资产业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财政局。负责编制南充经开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按规定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核算;负责财政监督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投入项目的评审管理、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金融风险防控等,联系协调金融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领导管理有关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相关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税务部门组织征收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税收、非税收入;协助配合开展南充经开区财税收支统筹调度。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配合参与编制南充经开区的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负责编制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协助推进南充经开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和实施。配合编制南充经开区征地开发方案,并协助开展土地征收等工作;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临时用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南充经开区化工园区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交易等有关工作;出具南充经开区化工园区内工业、仓储用地等的规划设计条件(含变更)和附图,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南充经开区化工园区内工业、仓储用地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审批;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配合落实南充经开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拟定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配合推进实施;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建设(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全等行业管理;负责建立和规范建设(筑)市场的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和运行机制及配套措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监督建筑市场,承担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城镇燃气工作;组织、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推进南充经开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出让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应急管理局。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抢险等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危化品、工商贸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按规定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一指挥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根据授 权或委托,组织、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七、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市场 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项,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特种设备综合统 计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办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和广告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特殊标志、 官方标志、知识产权、专利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 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日常监 管,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工 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八、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统筹协调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进出口贸易和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招商目录并组织实 施;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区的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落实;负责草拟、审查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核实签约、履约等;负责行业协会、商会、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商务、会展博览工作;协助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含产业扶持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等)和数据 统计工作。

九、政务服务局。根据委托或授权,负责南充经开区内化工园的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推进审批便民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接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制定调整权责清单;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承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负责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和企业注册、落地、运营的协调工作;负责自贸协同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承办、转办、督办行政审批、行政效能、政务服务、市民热线的投诉举报工作,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