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源论坛网友质疑:物管可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吗?
市房管局解惑:维修基金这样用
近日,一网友在“三国源论坛”发表了《业委会都没有,物管可以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吗?》的帖子。帖子称:顺庆一小区至今没有业委会。现物管一纸公告就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停车场,是否合规?
房屋维修基金到底该如何使用,需要哪些程序。近日,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朱春,了解房屋维修基金的正确使用方法。
记者:哪些情形可使用维修资金?
朱春:根据《南充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可以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
第二十九条,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除险: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供水水泵损坏或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改造的;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业主委员会核实有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第三十二条,房屋建筑出现严重影响业主生活、安全的紧急情况,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相关责任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限期维修。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也可按程序代申请人行使权利申请组织代修。
记者:申报维修资金有哪些程序?
朱春:符合应急维修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并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报告。发生上述规定的紧急情形时,由业主委员会(社区)、相关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将情况报告物业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二)确认。物业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相关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现场,符合规定情形的,立即予以确认。(三)备案。业主委员会(社区)、相关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备案申请。(四)公告。申请人在应急维修工程竣工10个工作日内须将应急情况、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书以及维修资金分摊到户明细等资料在维修区域的公共部位明显位置公示5天,并通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现场核实取证,留存公告影像资料。
记者: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的常规使用程序是什么?
朱春:根据《南充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一)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根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状及业主意见,自行编制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编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包括: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及实施时间、工程预算书、维修施工单位的选择方式、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及决算方式,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和分摊方式等。(二)业主共同决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经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表决结果应当向相关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业主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视为表决通过。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建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年度修缮计划,经业主表决同意后,一个自然年期限内发生的属于全年房屋修缮计划内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使用方案限额的维修项目,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不再需要另行表决。
业主大会也可在管理规约或议事规则中约定,采取委托、集合、默认、异议表决方式优化表决规则,提高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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