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服务、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文件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政策研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内部绩效考核等工作。
联系电话:0817-2583845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联系指导园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老干部、人才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事务。
联系电话:0817-2162065
(三)财政管理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权限范围内财政资金管理、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17-2162067
(四)科技创新局。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编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牵头推进各类示范区(园)的申报创建及品牌营销工作;负责推进科研平台、孵化平台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及相关认定服务;负责指导企业技术改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研究编制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产业人才认定、人才评价和人才奖励,推进园区内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培养高端人才;负责推进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负责园区数字化平台建设;牵头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联系电话:0817-2162079
(五)开放合作局。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扩大开放、促进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宣传推介和会展博览工作;根据产业规划,谋划招商项目,建立和管理招商项目数据库,负责投资项目考察、洽谈和引进等工作以及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沟通协调行业协会、商会、研究院等单位;牵头推进区域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0817-6037111
(六)经济发展局(统计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高新区申报创建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新区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等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拟定高新区产业发展目录、产业准入标准、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各类平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高新区内的经济运行、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监管工作;负责商务、自贸协同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园区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招投标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考核,承担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等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联系电话:0817-2155318
(七)资源保障局。负责水、电、气等要素供应和管线建设、迁改的协调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用地拆迁工作;配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临时用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配合参与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各类规划衔接和实施;谋划包装各类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园区内工业、仓储用地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审批。
联系电话:0817-6038008
(八)建设管理局。负责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认质定价、验收和结算办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项目库;牵头项目和资金申报、过程监督等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市政管理、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绿化等工作。
联系电话:0817-2150781
(九)安全环保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负责绿色发展、节能降碳、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落实,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体系建设,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根据委托或授权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辖区内在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负责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配合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协调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承担依法治理、职业健康、信访稳定、矛盾化解等工作。
联系电话:0817-215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