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01U/2024-000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8-22
文号
南发改收费〔2024〕17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15:32 | 来源:收费科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公路路产损

       坏、占用赔(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01号)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2024822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