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01U/2025-0003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9-25
发布日期
2025-11-13
文号
南民规〔2025〕1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民政局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5〕89号)文件精神,经南充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6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南充市民政局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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