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fgj/
2、移动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名称:南充房管
(三)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受理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现场询问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chong.gov.cn/zwgk/ysqgk/xuzhi.html?id=69)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市政新区4号办公楼6层604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17-2222175
传真号码:0817-2222175
电子邮件:2503099078@qq.com
邮政编码: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