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市本级住房保障复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请市本级住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函〔2026〕54号)要求。经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初审合格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现对通过复审,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条件有异议的请向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符合条件申请人,纳入市本级住房保障范围。
(住房保障科电话:0817—2223471 ;纪检监督电话:0817-2666566)
附:南充市申请市本级住房保障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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