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市本级物业小区“限期清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9 16:48:33 | 来源:市房管局_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市本级物业小区“限期清障”工作的通知

市辖三区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2026年全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发现和消除物业小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市辖三区物业小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限期清障”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障范围

本次“限期清障”工作重点解决以下长期得不到维修、改造和更新,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住宅电梯经常停运问题。包括电梯因故障长期停运、运行异响、开关门异常、困人风险等未得到及时有效维修的问题。

2外墙脱落隐患。包括外墙保温层、装饰层、瓷砖等出现空鼓、开裂、脱落,危及行人及车辆安全的问题。

3消防设施瘫痪问题。包括消防栓无水、灭火器过期或缺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疏散通道堵塞、应急照明损坏等消防功能失效问题。

4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安全问题。如排水管网严重堵塞导致倒灌、供配电设施老化频繁跳闸、安防监控系统全面瘫痪等,经核实确属长期未解决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问题。

二、工作步骤

本次“限期清障”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与清单建立(即日起至2026425日)

1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区域内电梯、外墙、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障台账》,明确每个问题的具体位置、现状、隐患等级、产生原因及责任主体。

2台账需于430日前报送属地街道(镇、乡)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对属于共有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且已过保修期、应该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在台账中标注“建议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与限期整改(202656日至630日)

1一般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通过日常维护可解决的隐患(如更换灭火器、清理疏散通道、紧固外墙装饰件等),物业企业须在3日内完成整改。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电梯停运、外墙大面积脱落、消防系统整体瘫痪等重大隐患,应该动用维修资金的,实行属地街道办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牌督办。

已归集维修资金的,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应立即按应急使用程序申请,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维修。

未归集资金或资金不足的,由街道(镇、乡)组织协调,按照“谁受益、谁分摊”原则制定方案,限期30日内完成。

3明确责任人。每个清障项目须明确物业企业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阶段:验收销号与回头看(202671日至1031日)

1整改完成后,由物业企业提出申请,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会同街道办、业委会(或业主代表)、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

2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市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纳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启动退出机制,并提请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3市房管局将组织随机抽查“回头看”,对已销号问题出现反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是本次清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排查、如实上报、及时整改。对隐瞒不报、推诿扯皮、拖延整改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扣减信用分。

2用好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对于符合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的电梯、消防、外墙等安全隐患,各街道、社区和资金管理部门要简化程序、快速核拨,不得以业主签字难等理由拖延。

3加强业主监督与参与。各小区需每5日在公告栏或业主群更新一次清障进度,业主可随时向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未纳入台账的问题。街道(镇、乡)应组织社区网格员进行日常巡查。

4建立长效机制。清障工作结束后,各物业企业要将电梯、消防、外墙等设施设备纳入日常重点巡检清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自查,防止问题回潮。

四、其他事项

请各物业企业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服务区内清障工作总体情况及验收销号情况报送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的,及时上报。

联系人:朱春 联系电话:18781776868

附件:1南充市辖三区物业小区《问题隐患清障台账》

2南充市辖三区物业小区“限期清障”工作进度公示表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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