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复审合格的公示
根据《南充市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南房联〔2025〕2号)文件规定。经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对各初审单位报送的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现对通过复审,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条件有异议的请向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符合条件申请人,纳入保障范围,并进入分配程序。
附:南充市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住房保障科:0817-2223471 纪检监督电话:0817-2666566)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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