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复审合格 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5-03-17 10:11:20 | 来源:市房管局_住房保障科

    根据《关于申请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南202451号)

要求。经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各初审单位报送的初审合格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现对通过复审,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317—2025324日,共7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条件有异议的请向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确定为条件符合,纳入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进入分配程序

      (住房保障科电话:0817—2223471 纪检监督电话:0817-2666566

附:南充市申请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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