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22-023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30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11:35 | 来源:市发改委

南发改收费〔2021〕59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4部门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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