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2-12-30 15:10:00 | 来源:市财政局

现将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予以公告。

按照川财农〔2022157号文件要求,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乡村振兴局 南充市发改委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以南财专〔2022970号文提前下达我市市辖三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81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11万元、省级资金8169万元),其中:顺庆区2235万元(中央资金459万元、省级资金1776万元)、高坪区6880万元(中央资金487万元、省级资金6393万元)、嘉陵区9065万元(中央资金9065万元)。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等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该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监督电话:0817—226078112317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20221230

附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  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  计

18180

10011

8169





18180

100%

20221230

20221230

1.顺庆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1845

69

1776





1845

100%

20221230

20221230

顺庆区

以工代赈任务

390

390







390

100%

20221230

20221230

2.高坪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6880

487

6393





6880

100%

20221230

20221230

3.嘉陵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8675

8675







8675

100%

20221230

20221230

嘉陵区

以工代赈任务

390

390







390

100%

20221230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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