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2-11-18 15:37:39 | 来源:市财政局

现将南充市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以南财专〔2022637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生猪粮油渔业蚕桑等特色产业发展(第二批)945万元,其中:顺庆区105万元、高坪区40万元、嘉陵区225万元、西充县124万元、蓬安县71万元、营山县85万元、阆中市90万元、南部县135万元、仪陇县70万元。

南充市财政局以南财专〔2022638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470万元,其中:顺庆区53.02万元、高坪区12.795万元、嘉陵区61.315万元、西充县96.37万元、蓬安县70.115万元、营山县38.655万元、阆中市16.19万元、南部县31.545万元、仪陇县89.995万元。

南充市财政局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以南财专〔2022639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00万元,其中:顺庆区50万元、高坪区50万元、嘉陵区50万元、西充县50万元、蓬安县50万元、营山县50万元、阆中市50万元、南部县100万元、仪陇县50万元。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水务局以南财专〔2022640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00万元,其中:顺庆区8万元、高坪区8.6万元、嘉陵区9.4万元、西充县11.8万元、蓬安县10.4万元、营山县9.6万元、阆中市11.3万元、南部县16.3万元、仪陇县14.6万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确保我市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要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监督电话:0817—2260781   12317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南充市财政局

20221118

附件:

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  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  计




2015


2015

100%



1.顺庆区

衔接资金




216.02


216.02

100%

20221118

20221117

2.高坪区

衔接资金




111.395


111.395

100%

20221118

20221117

3.嘉陵区

衔接资金




345.715


345.715

100%

20221118

20221117

4.西充县

衔接资金




282.17


282.17

100%

20221118

20221117

5.蓬安县

衔接资金




201.515


201.515

100%

20221118

20221117

6.营山县

衔接资金




183.255


183.255

100% 

20221118

20221117

7.阆中市

衔接资金




167.49


167.49

100% 

20221118

20221117

8.南部县

衔接资金




282.845


282.845

100% 

20221118

20221117

9.仪陇县

衔接资金




224.595


224.595

100%

20221118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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