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投诉受理和回应机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建立南充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南充市财政局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817-2222916
举报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17号(南充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三、受理流程
(一)汇总登记。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接收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投诉举报材料,由局法规税政科汇总登记。
(二)及时交办。局法规税政科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初判,认为可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以《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形式(附件)告知政策措施起草业务科室(单位)办理。
四、处理回应
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根据“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及时补审;属于涉嫌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应政策措施,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中规范性文件类除涉密文件外,应依法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其他政策措施类,可视情况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按照“谁制定、谁回应”的原则,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单位)需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书面反馈局法规税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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