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规范市辖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7 11:56 | 来源:执法监督科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市辖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交发〔2018〕41号)等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南充市规范市辖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

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交发〔2018〕41号)

(二)起草过程。

2023年,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对市内共享单车投放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草拟了《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规模论证、决策前风险评估,广泛征求市民、利益相关方、管理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官网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进行了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贯彻了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借鉴国内一些已实施相关管理办法或意见的地级市经验做法,共分六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和实施范围。

二是实行总量管理,推动融合发展。《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投放总量测算方式,规范了停放区域设置相关要求,并提出了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思想。

三是建立竞争机制,推动有序发展。《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按照规范化市场引入机制,优选运营企业,对评价体系的建立作了相关要求,同时就运营企业要求和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意见。

四是建立撤离机制,实现良性发展。《实施意见》中规范了企业撤离程序,明确了科学评价动态调整方式和责令撤离相关情形。

五是强化教育引导,安全文明骑行。《实施意见》就租赁自行车用户骑行行为作了相关倡议和要求,明确了纠纷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责任内容。

六是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联席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并明确了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部门职责,以及运营企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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