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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21-1123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2
文号
南府办函〔2021〕144号
有效性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承接省政府委托行使临江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2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南府办函〔2021〕144号

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委托行使成都东部新区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35号)要求,《南充市承接省政府委托行使临江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自然资源厅备案,自2021年12月9日可启动实施。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南充市承接省政府委托行使临江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级新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1〕35号),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委托行使成都东部新区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以及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3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推进用地审批效率提升,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处理审批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监管,严密防范、严厉查处借用地审批改革之机违法占地、违法报批用地等行为,确保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接得住、管得好”。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规范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三)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做到依法征地,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职责分工体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严格履行征前程序,落实征后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坚持便捷高效服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审查程序和标准,切实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速度。对亟需服务保障的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南充临江新区范围内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行使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征前程序,夯实工作基础

1. 切实加强计划管理。切实贯彻执行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安排部署,科学合理统筹安排计划指标使用,精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将计划指标使用与存量盘活紧密挂钩,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切实保障临江新区建设用地需要。

2. 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征地申请前,相关县(区)依法履行“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项程序,确保协议签订比例达到要求,做好征地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经省政府批准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住房安置方式,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安置工作;按规定足额预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

3. 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用地申报前,相关县(区)依法落实申报用地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明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来源,完成相应指标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的预挂钩。在用地批文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填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相关数据,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核销工作。

(二)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审批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省相关政策行使受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审查具体标准严格比照执行省级标准。

1. 严格规划符合性审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若不符合的要按规定编制项目选址方案(或出具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指标落实方案,方可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须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规定,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2. 严格征地情形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不属于该规定6种情形的,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以成片开发情形申报用地的,由县(区)政府按成片开发标准要求的程序和方式,参照《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引(试行)》(川自然资办发〔2020〕34号)要求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年度计划,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成片开发用地报件须在已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

3. 严格测绘成果质量审查。严格审查上报用地勘测定界成果质量,测绘成果准确反映地类、面积、权属等情况,确保通过审批的用地地类、面积真实客观,权属清晰无争议。

4. 严格违法用地审查。认真开展征地前期实地调查工作,发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须依法查处并落实到位。

5. 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把项目用地产业准入关,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中对应项目,不属于行业限制准入类项目。项目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应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等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三)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1)组件及初审。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人民政府对用地报批材料进行组卷和初审后通过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上报。

(2)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件开展综合审查,非涉密报件实行网上集体并联审查,涉密报件审查纸质件。

(3)审批。对审查通过的报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审查报告、代拟批文批复,与用地申报单位请示等一并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审批意见。

(4)缴费。市政府用地批复签发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报批费用相关数据通过系统推送自然资源厅并交换至自然资源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启动报批费用收费流程。相关县(区)应当在自然资源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款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打印缴款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并上传缴款凭证。

(5)用地批文。市政府组织完成建设用地报件审查、相关规费缴纳和签批等发文前置程序后,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用地批文,一式25份,批文编号由系统生成,一文一号;用地批文稿纸由市政府指派专人到自然资源厅领用,并履行保存、管理职责。

(6)印章管理。市政府指派专人凭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四川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分章,严格参照省政府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和管理分章,认真履行分章使用登记手续,严禁携带分章外出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2.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行文

(1)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人民政府组织按程序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向市政府提出审核批准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

(2)受理。成片开发方案实行季度受理。每个季度首月集中受理当季成片开发方案。若临江新区被纳入暂停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名单,则不予接件。

(3)审查、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工作制度,细化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要点、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对审查通过的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审查报告、代拟批文批复,与成片开发方案等一并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限时补正或予以退件。

(4)印发。市政府以市政府函印发,批文编号为南府函〔年份〕号。批文稿纸为南充市政府指定文头。

(5)印章管理。批文印章为南充市政府公章。

3. 批文备案和档案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用地批文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批文和报件的备案、存档工作,存档资料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1套。其中,电子档案由系统生成,并推送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馆存档;纸质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范,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文和报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存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用地批文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文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填报上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矢量范围等相关数据。

(四)加强批后管理,确保风险可控

1. 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征地批准后,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装订成册,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反映审查报批全过程。征地前期工作的档案资料,由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卷、管理、备查;纸质批文、市级受理的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范,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卷存档。

2. 强化征地信息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批文印制盖章后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征地信息上传自然资源厅网站“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人民政府同步在其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密项目用地报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办理。

3. 妥善应对行政争议。对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市政府代省政府承担应诉责任,负责举证、出庭应诉等具体事务。相关县(区)政府具体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并承担因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申报单位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化解,市级及以下行政机关完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市政府对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负总责,对审批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受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对报请市政府审批的申报事项负总责,其主要负责同志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及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的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查制度和审查系统,严格对标省级审查标准,从严把关,对申报的用地和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综合审查。加强市级统筹,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管理与备案工作,防止超计划批地情况发生,落实“增存挂钩”,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落实征地及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后实施监管,指导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做好成片开发方案报批与用地报批有序衔接。

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人民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法定主体和成片开发方案报批主体,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用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严格履行征地法定程序,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预存和报批费用缴纳等工作,对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和逻辑性负责;严格履行成片开发法定程序,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为依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并在获批后按计划实施。

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提高用地审批权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报批格式、统一审批规则、统一数据精度、统一“一张图”数据服务的要求,建立完善标准化、格式化、模板化、智能化的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和管理模式,实现省、市基础数据同步更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智能化审件水平,为审批的准确性、科学性、合法性、审批结果的共享性、审批过程的动态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格实施监管。对用地审查报批和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严把报件质量关,适时通报相关县(区)报件质量及补正情况,督促指导属地严把申报建设用地材料质量,确保图、数、实地一致。对在承接省级用地审批权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在用地报批过程中出现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频繁发生信访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限期整改到位,并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后实施周期的监管,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不再批准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实施时间与省政府委托权限实施时间一致,期间如遇国、省关于用地报批和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的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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