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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或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之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七、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及时收集、整理、传递信息,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以及提出重要建议。

八、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网站的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畅通;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担外事侨务工作的归口管理及政策指导。

十三、负责联系驻区各类金融机构,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建设,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

十四、做好各项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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