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治建设文章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4-02-09 09:16:00 | 来源:阆中市

近年来,阆中市农业农村局深耕法治沃土,厚植发展优势,用法治思维护航“产业兴旺”、用法治手段保障“生态宜居”、用法治文化滋养“乡风文明”、用法治方式实现“有效治理”、用法律维权巩固“生活富裕”,更好地把依法治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的治理效能。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筑牢“防火墙”

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严把三个关口,进一步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抓好《阆中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送审、发布和解释工作,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100%规范运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认真落实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从严把握文件审查标准,对制定主体、依据、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审查确认,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年内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30余份。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织密“安全网”

2023年,局聘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协议、合同32份,参与处理纠纷10余场次,重大事项研讨5场次,开展培训3次,有效消除了法律风险。一是发挥法律顾问前瞻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签订重要合同、处置重大事件等方面,让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充分尊重法律顾问意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审查、论证,确保主体适格、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根据执法办案工作实际,将常规执法办案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有机衔接,结合具体案例,以案明法、以案释法,使执法人员能够最直观地感受到执法办案中的风险,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三是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问题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不断促进执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与监督,管好“责任田”

结合阆中市“树新风、开新局、谱新篇”作风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与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种子、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长江禁捕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行政违法行为。2023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17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条,累计处罚没款32万元。二是坚持案件回访制度。2023年,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抽查回访,在回访过程中,注重了普法宣传、指导帮扶、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等,抽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40件,其中:现场回访19件,电话回访21件,群众满意度达100%。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学助能12次、法律培训4次、案卷内部自查自评6次。

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用好“快进键”

2023年,全市212个行政村,已审核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57户,并完成信息录入备案,行政村覆盖率达98%以上,超进度实现50%的工作目标。一是组织有针对性地法治培训。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将示范户培育与法律明白人培育结合,邀请授课老师送学进村,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邻里矛盾、防诈骗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培训示范户、法律明白人300余人。主动协调沟通,邀请法律顾问所在党支部,组织党员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示范户开展普法宣传培训,以案释法。结合3.15、宪法宣传周、节假日等,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服务280人次。二是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发挥村委会大院、村委会阅览室、纠纷调解室、农家书屋等场所,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2023年天宫镇五龙村村民委员会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示范户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帮助、与农户“结对子”等形式,既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又增强了示范户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畅通了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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