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1)国有农用地灭失的,提交土地权利灭失或终止的证明材料
(2)土地经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文件
(3)权利人放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农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4)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有权机关作出的没收、收回决定书
(5)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四、收费依据:
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13号)。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南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顺庆区万年西路1号春风大厦11楼,电话:0817-2178383。
2.顺庆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顺庆区双塔街13号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3楼,电话:0817-2108266 。
3.嘉陵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嘉陵区耀目路二段83号,电话:0817-3883269。
4.高坪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高坪区高都路一段3号,电话:0817-3350235。
5.阆中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阆中市七里街道巴都大道155号行政审批局3楼,电话:0817-6300020、0817-6262057。
6.西充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西充县晋城街道诚信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左侧平台1楼,电话:0817-4202338。
7.营山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营山县绥安大道58号,电话:0817-8511512。
8.南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桂冠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817-5555022。
9.蓬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楼负一楼),电话:0817-8601920。
10.仪陇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8号(行政审批局3号楼),电话:0817-723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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