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MB1538320F/2024-000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12-20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时间:2024-04-17 | 来源: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

4.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提交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确权方式取得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和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4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土地租赁合同

5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6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土地价款、土地租金等缴纳情况审核表、缴纳凭证(原件)

6.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三、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13号)。

五、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南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顺庆区万年西路1号春风大厦11,电话:0817-2178383

2.顺庆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顺庆区双塔街13号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3楼,电话:0817-2108266

3.嘉陵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嘉陵区耀目路二段83号,电话:0817-3883269

4.高坪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高坪区高都3,电话0817-3350235

5.阆中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阆中市七里街道巴都大道155号行政审批局3楼,电话:0817-63000200817-6262057

6.西充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西充县晋城街道诚信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左侧平台1楼,电话:0817-4202338

7.营山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营山县绥安大道58号,电话0817-8511512

8.南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桂冠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817-5555022

9.蓬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楼负一楼),电话:0817-8601920

10.仪陇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8号(行政审批局3号楼),电话:0817-723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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