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首批工业用地“标准地”成交

时间:2022-09-19 16:40:02 | 来源: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6日,南充市首批“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该批次土地共2宗,215.91亩,精准保障了南充市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标志着南充市“标准地”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将“标准地”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

一是绘制改革路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集约用地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明确要求2022年全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3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2023年,全市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二是科学制定指标。在全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导指标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制定《南充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3+X”指导性控制指标(试行)》。根据功能区划、相关区域评估、产业准入要求,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控制性指标体系,保证供地项目以高标准、高质量落地建设。此次两宗“标准地”地块,确定项目容积率分别为容积率≥1.3、容积率≥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为80万元/亩、亩均税收均为12万元/亩,均为高端装备制造业。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坚持把提升企业投资审批效率作为改革工作重点来抓,推进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报建审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用地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并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推动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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