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1-08-19 00:00 | 来源:南充住建局

       8月6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南充市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南建设〔2021〕135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明确了绿色建材认证机构资质申请、认证机构培育、认证检测责任、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绿色建材采信、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基地培育、评价与认证转换、宣传推广应用、建立协同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事项。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健全绿色建材体系,提高社会对绿色建材产品的认知度,推动相关企业及消费者选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省政策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39号)精神,我市住建、市场监管、经信3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此《方案》。

  二、《方案》特色亮点

     (一)明确绿色建材认证及推广应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南充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工作组,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协调推动我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社会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及生产应用进行监督,促进绿色建材行业健康发展。各县(市、区)住建、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也要成立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工作组,接受市推广工作组指导,协调推进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二)明确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培育及资质申请等事项。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要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由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商市场监管局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获得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批准的认证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市监认证〔 2020〕89号)要求,制定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备案。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依法依规转换为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工作。

     (三)明确绿色建材检测认证责任及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可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对依据有关检测数据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0号公告)要求,对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和实施规则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于“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认证机构、获证组织按要求建立具体管理措施,确保绿色产品标识正确使用和标注。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加大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基地培育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省经信部门工作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加强与下游用户的衔接,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推动我市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

     (二)公开全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依托省住建厅建立的“全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组织、企业和认证机构应及时提出入库申请并向社会公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经审核后入库,对入库的绿色建材产品实施可追溯性记录。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获证企业诚信体系,对出现违规行为的获证组织、企业和认证机构,上报省厅及时将相应的建材产品从数据库中清除。

     (三)推进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各县(市、区)住建、市场监管、经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四)强化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和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市场监管、经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对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选材,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支持企业提品质、树品牌,促进建材工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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