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0G56109386L/2023-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3-27
文号
南公管委办〔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通知(2023)

时间:2023-03-27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

南公管委办〔2023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根据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消费水平提高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从202311日起,对在我市无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即:

一、普通家庭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

二、多子女家庭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24000元。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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