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8:39:18 | 来源:办公室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通过南充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nancho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医保局联系(地址:北湖路111号南充劳动保障大厦5电话:0817-2153963邮编:6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紧扣目标,攻坚克难,全面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十四五”的胜利开局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南充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国、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基金监管等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主体、受理方式、登记内容、审查重点、答复要件、归档材料等事项,规范申请处理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2021年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管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规定,坚决建好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持续优化界面、科学设置栏目,单独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含公开指南、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全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新公开规范性文件11件。2021年,我局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均第一时间挂网公示,将一系列惠民、便民的利好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认真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共接受群众来电咨询1万余件,办理市长热线、省局转办信访件、12345、门户网站局长信箱412件,处理回复率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其中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务类信息237条、“南充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726条,阅读量161241人次。

(五)强化组织监督。明确责任领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负责,办公室为工作机构,并指定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巡检,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依托市政府办公室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网站纠错查错,加强监督问责。将各部门(单位)提交的信息公开中的错情每月定期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都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缺乏工作经验,医保政策宣传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措施方面仍需磨合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专业技术力量不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我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努力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市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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