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4 00:00:00 | 来源: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市安委办〔2021〕28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南充市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南充市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确保供气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函〔2021〕53号)、《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全面落实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跨部门协调小组会议要求,压实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应急抢险能力,防止因事故导致减产、停产,保障今冬明春安全稳定供气。

二、企业范围

根据我市实际,主要包括今冬明春承担天然气保供任务的开采、长输管道两类企业(以下简称保供企业,重点企业见附件2)。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本辖区保供企业名单。同时,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确保燃气安全。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保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制定保供方案。2021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列入名单的所有保供企业都要制定安全保供工作方案,并与11月30日前报市安办。

2.企业自查自改。2021年11月底前,保供企业要根据企业类型,认真组织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见附件1),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形成自查自改问题隐患清单,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县(市、区)和相关市级部门。

3.全覆盖核查。2021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保供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对保供企业进行核查,督促保供企业加快问题隐患整改,切实提升天然气保供安全保障能力。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

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保供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根据保供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需要,每月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对保供任务重、问题隐患整改任务重的保供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闭环整改问题隐患,同时指导企业应急保障队伍和物资准备到位。

(三)开展保供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发改、应急、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保供企业的保供方案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天然气保供安全。

四、职责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南委编发〔2019〕46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保供责任。

1.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长输管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危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清理占压,消除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

2.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开采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道周边的土地使用管理,不得在已取得规划许可或已经运行的管道上方及安全防护距离内批准其他建筑物的建设规划。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穿跨越长输管道的第三方工程施工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督促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燃气安全。

5.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天然气开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开展天然气安全保供风险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输送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保供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统筹,第一时间将本方案传达到相关企业,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安全保供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措施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气。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共同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保供企业要严格落实供气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日常巡检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今冬明春安全稳定供气。

(三)做好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分别负责收集全市天然气长输管线企业、开采企业安全保供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本辖区天然气保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市发改委每周三18点前将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及应急保障等情况(见附件3)报市安办;2022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安办。

市安办、市应急局联系人:陈然

电话:13330770999      邮箱:40016136@ qq.com

市发改委联系人:王灵芝

电话:18227361261      邮箱:344396287@qq.com

附件:1.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检查重点内容

2.南充市天然气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3.天然气保供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周报表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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