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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时间:2022-07-29 17:34 | 来源:市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南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规定,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对辖区5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行为信用信息记分进行了公示,南充绿地申嘉置业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严重失信被降为D级。

近年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通过规范辖区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销售现场公示管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销售现场的商品房信息公示等途径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依法公开企业及项目信息。一是要求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栏,张贴“企业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两书)和“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等,向购房人展示企业及项目已取得的合法手续,可以依法对外销售。二是设立商品房销售人员公示牌,张贴商品房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姓名、职务、相片,销售人员做到挂牌服务。若商品房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还应公示委托销售协议、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三是公开商品房房源信息。要求企业在销售现场公开商品房可销售房源,保证销售信息公开透明,以便购房人了解拟选房源信息状态,防止企业捂盘惜售、一房两卖。

二、完整公示政策及制式文本。要求企业在公示台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商品房销售方案、车库(车位)租售办法”等政策和制式文本,让购房人了解商品房销售相关政策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了解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

三、醒目位置张贴重要特别提示。要求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由市房管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的特别提示》《商品房监管资金特别提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督促企业在销售现场大门口和企业财务收费窗口张贴《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函》《重要特别提示》,告诫企业必须将购房款直接存入指定监管帐户,提示购房人务必将购房款缴存指定监管帐户,缴存时需与《商品房监管资金特别提示》《重要特别提示》公示的监管银行、帐户进行核实比对,确认一致后再缴存,若购房人发现企业提供非监管帐户帐号,要及时向房管部门举报投诉。

四、加强督查确保公示到位。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售房部公示情况检查表》的要求,对现场公示信息逐一进行比对,对公示信息缺项、破损或遮挡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纳入企业经营行为信用信息考核扣分。针对有的企业与购房人私下达成订购协议,预售资金不进监管帐户,故意挪用预售资金,逃避资金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除约谈企业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实施行政处罚、降低企业销售信用等级、关闭网签备案系统、送达提醒告诫函外,还同时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进驻销售现场实施重点监管,监督企业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行为,积极指导购房人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监管帐户,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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