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搜服务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南充市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南充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时间:2022-04-26 16:12 | 来源:市司法局

南司法审〔2021〕194号

市人民政府:

于2021720日收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请审议《南充市“十五”扩大内需规划送审稿请示(南发改〔2021154号)后,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一)《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南府发〔2017〕34号)

(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十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78号)

(三)《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及权限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十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第(四)条严格审批管理。……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南充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中的牵头部门编制了《南充市“十五”扩大内需规划送审稿》,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主体适格,属市人民政府决策权限。

(二)决策程序

2021年3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公开选聘,确定了编制单位,组织市、县两级行业部门座谈调研,围绕扩大内需的当前问题、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展开讨论。深入各地实地调研各项目相关情况,多次与规划编制单位座谈会商,对规划内容反复敲定完善后形成了《南充市“十五”扩大内需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次征求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后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程序正当

(三)内容审查

《南充市“十五”扩大内需规划送审稿》内容与《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不相悖规划内容以规划编制部门报送为准。

三、审查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请审议《南充市“十五”扩大内需规划送审稿请示主体适格,制定程序正当,内容与《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不相悖规划内容以规划编制部门报送为准属市人民政府决策权限。我局同意。

南充市司法局

20217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13000012 | 蜀ICP备05029665号-1 |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