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2)

时间:2022-06-23 10:05:52 | 来源:市信访局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全市信访系统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自觉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将《条例》精神转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实效。


01
阆中市

     

      在阆中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学习《条例》,研究贯彻意见。在行政中心政府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反映诉求,文明有序信访。制作《条例》宣传微视频1个,在接访大厅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开展同步宣传,悬挂横幅及宣传标语50余条,设立宣传栏(展板)50块,发放宣传单10000张(册),营造出了“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02
南部县

     

     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等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将乡镇(街道)、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内容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主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条例》宣传月活动,分层次、全覆盖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学习和解读《条例》。利用“云上南部”微信公众号宣传解读《条例》内容,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在县新世纪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条例》宣传页2500份、手册500本、宣传物品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余人次。


03
西充县

   

     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成立学习宣传《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条例》知识考试1场次。印制《条例》宣传手册350份、宣传资料4500余份发放到广大干部群众手中。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利用展板、横幅、LED显示屏宣传《条例》内容,并联合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条例》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学习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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