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1)

时间:2022-06-23 09:58:29 | 来源:市信访局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全市信访系统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自觉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将《条例》精神转化为行动自觉和工作实效。


01
顺庆区


      采取“学+引+检”模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先后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信访工作联席会、区信访稳定工作专题会上学习领会《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并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相关单位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条例》内容,运用小视频等方式开展有权威性、针对性的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培训5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0余册,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02
高坪区


      在区委第七届30次常委会上组织学习《条例》,制定并印发了《条例》宣传实施方案。采取“会议+媒体+实地+专题+贯通”的方式,利用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专题会等方式,开展了学习、培训、辅导、座谈等活动;利用广播、微信、LED显示屏、电视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网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发放手册,开展《条例》宣传“五进”活动;乡镇(街道)通过逢场天“三接访”活动,选取人群集中的街道和广场,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载体,深入开展基层宣传;组织开展知识问答、精神解读、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了《条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出了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03
嘉陵区


      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条例》。制作《条例》单行本1000余册,摘要《条例》制成《信访人须知》宣传单3000余册,向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发放。将《条例》全文制成展板,在区政府广场、区群众接待中心向广大群众宣传。同时,抓好《条例》学习贯彻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