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填报单位: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填报日期:2022年8月31日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备注 | ||||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它 | ||||
1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部门规章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演出行业协会 | √ | |||
2 | 营业执照证明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七条 | 部门规章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 | |||
3 | 三名导游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导游资格证明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 法律、行政法规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4 | 企业法人营业证明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5 | 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证明 | 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第十条第二款 | 部门规章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部门 | 宾馆饭店 | √ | √ | √ | |
6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 | 行政法规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 | |||
7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部门规章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 √ | |||
8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 部门规章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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