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2年涉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全员培训服务比选的公告

时间:2022-06-23 22:18:40 | 来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住宿业、餐饮业、文化娱乐业、景区、交通运输等涉文旅行业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一线操作人员服务水平,拟在近期开展文旅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项目名称:2022年涉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全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中标人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南充市各县(市、区)8个培训点每个培训点3天针对涉文旅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具体见第三《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商务要求》。

(三)最高限价:20.00万元

(四)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629 1400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3605室。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培训服务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2022623——2022629日报名,为响应疫情防控政策精神,本次项目报名实行线上报名(报名资料发至2861627608@qq.com邮箱),并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2861627608@qq.com邮箱(注:本项目服务商报名资料务必送至该邮箱,发送至其他邮箱无效,邮件标题以南充市2022年涉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全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进行资料审查,资料审查通过即通过邮件将资格审查结果发送至申请人预留邮箱。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参训人员

全市住宿业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一线操作人员;交通运输业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出租车及公交车等驾驶人员;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民宿、农家乐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导游、讲解员;餐饮业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一线操作人员;志愿者。

(二)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采用各县(市、区)分散培训方式,共计8个培训点。具体如下: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南部县、蓬安县、营山县、仪陇县。

(三)培训时间

202279月期间,每个培训点的培训时间3天,计划在915日之前完成各片区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

1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级民宿、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服务技能;

2、服务意识和文明礼仪;

3、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护;

4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级民宿、餐饮、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

(五)师资要求

1、本次培训素质提升和技能操作都要抓,因此课程内容既需要有丰富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的培训师(一般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也需要在一线工作、积累丰富经验的优秀从业人员。要求理论课程师资4名及以上,实践课程师资4名及以上。每个教学站点培训期间,师资团队要落实专业助理负责与当地衔接课程、场地、设备及后勤保障等。

2、供应商须承诺拟派授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采购人同意且更换教师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所被更换教师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3、授课教师需承诺:若该供应商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能参与并完成本项目的授课任务且完全配合供应商的授课任务安排(提供授课教师本人承诺函)。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2022915日之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履约地点:南充市内8个培训点。

(三)付款标准:合同签订之后、培训工作开展之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四)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比选的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公告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一)关于响应文件编制

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正本签字盖章扫描形成)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文件按照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由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人送达指定地点,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也可提供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相应培训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0、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需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服务及商务内容材料

1报价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3服务要求应答(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教案课件等,内容具体并有相关证明、证书、承诺书等材料);

4商务要求应答;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6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说明;

7相关承诺函;

8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2、评审将于20220630 150000秒(北京时间)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3号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举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签章等)。

3、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评审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应由法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到议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如果3日内未签订合同,则被视为放弃中标。

5、中标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七、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一)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25%

25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5%*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共同评分因素

2

实施方案30%

教学计划安排(13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教学计划安排方案,内容应包含:教学大纲(含对项目背景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教学进度表(含课时安排、课程表及时间节点),③课程名称、课程知识点和授课方式,教案和课件;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并且要素齐全、且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3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2分;本项最多扣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教学管理制度(12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教学管理制度;内容应包含:培训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课堂管理制度、培训质量反馈制度、培训档案及考评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并且要素齐全、且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管理保障措施(5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内容应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括防火、防盗、迎检、聚众闹事等预案)、安全管理预案;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并且要素齐全、且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人员配置40%

理论课程授课老师4名。(本项最高得16分)

每具有一名高等院校任教的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授课师资平时讲授课程应为旅游、文化、酒店、安全专业。是讲授相关专业的,每名师资得分2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

注:以上授课老师需承诺若该供应商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能参与并完成本项目的授课任务且完全配合供应商的授课任务安排。(提供承诺函原件并签字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相对应的评审因素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服务类实操课程授课老师2名。(本项最高得8分)

每具有一名任职于星级旅游饭店餐厅或客房服务岗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得1分,每具有一名任职于星级旅游饭店或餐饮单位的管理人员得2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工作证等在职证明材料和能证明工作岗位的材料,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每具有一名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得1分,每具有一名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急救类实操课程授课老师(与服务类实操课程授课老师不重复)2名。(本项最高得10分)

每具有一名急救类课程培训从业经验5年以上的得1分。(提供急救类课程培训从业年限及经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每具有一名本科学历的得1分,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每具有一名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师资证书得1分,每具有一名红十字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IFRC)颁发的国际急救师资培训师(TOT)师资资格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人员可重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师资团队荣誉。(本项最高得6分)

近五年(201761日至今)每具有一名参加过世界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省级及以上选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得1分,或获得其他省级及以上与本项目需求有关的奖项的得0.5分。

近五年(201761日至今)每具有一名参加过类似项目教学的得0.5分,每具有一名参加过获得类似项目教学并获得相关荣誉的得0.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本项人员可重复得分、获得不同年度的同类奖项不可重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4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5%

5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二)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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