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统计局转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宣传、指导,督促本辖区参评对象做好评审申报工作,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把关,并于10月31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会同市职改办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统计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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