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6:05:32 |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jbhj.nanchong.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26661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中任务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提升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行政审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7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1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以及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等,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切实规范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和下载等功能,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信息发布科室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信息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审”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有关要求完成网站IPv6改造、域名清理和栏目规范性建设等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以南充环保等政务新媒体为载体,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信息。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辑发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规范刊文内容,及时发布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科室目标绩效管理,促进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良性发展。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有关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日常运行维护,不定期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发布时效性还有待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省、市年度政务工作要点安排,切实抓好推进落实;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平台载体建设管理,确保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继续做好监管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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