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2-001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2-05

关于营山县清水乡等4座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12-05 11:55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22日,我局对营山县清水乡等4座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25日-202212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营山县清水乡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南市环审[2022]66

2022.12.2

2

营山县东升镇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南市环审[2022]67

2022.12.2

3

营山县新店镇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南市环审[2022]68

2022.12.2

4

营山县小桥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南市环审[2022]69

2022.12.2

联系电话:0817-2666610

通讯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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