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2-001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2-05
关于营山县清水乡等4座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日,我局对营山县清水乡等4座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营山县清水乡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 南市环审[2022]66号 | 2022.12.2 |
2 | 营山县东升镇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 南市环审[2022]67号 | 2022.12.2 |
3 | 营山县新店镇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 南市环审[2022]68号 | 2022.12.2 |
4 | 营山县小桥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 南市环审[2022]69号 | 2022.12.2 |
联系电话:0817-2666610
通讯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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