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2-001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9-23
关于2022年9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668923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2022年9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龙岗001-23井排水采气工程 | 南市环审[2022]48号 | 202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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