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3-001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10-12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四川省葆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9月22日对你单位裸土堆存水基岩屑和泥浆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环罚决字﹝2023﹞7号)。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你单位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817-2666196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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