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阅读 登录 退出
微信
联系我们
微博
关于印发《南充市有害垃圾贮存和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有害垃圾贮存和转移环境管理,严防有害垃圾环境风险,我局制定了《南充市有害垃圾贮存和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