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1日,我局对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 |
2021.8.31 |
联系电话:0817-2666610
通讯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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