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09-02 16:18:21 |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831日,我局对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92日-20219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川东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

南市环审〔2021〕43号 

2021.8.31


联系电话:0817-2666610

通讯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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