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668923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2021年7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防水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技改项目) |
2021.7.26 |
|
2 |
四川康之荣农业生猪养殖场扩建项目 |
202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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