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5 13:15:23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疑难和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优化考核机制,将个人工作量化在各项考核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局积极优化审批程序,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环境影响不大、审批内容相对简单的54个大项145个小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派出生态环境局,最大化实现环评审批“就近办”,便企利民。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6030)日压缩至20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书审批时限由法定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执行审批豁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30个小行业实行环评豁免,切实助推区域经济高效发展。积极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承诺审批。印发《南充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南市环发20233号),将26个大项58个小项的建设项目及疫情防控急需的三类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实行“先批后审”,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打捆审批。对同一区域、同类项目的环评文件开展“打捆”审批,实行一次编制、一次评估、一次审批,破解同一区域同类项目单独审批耗时耗力的难题,今年以来,累计对21个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审批时间节约80%以上。线上审批。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实行“云评审”“不见面”的审批模式,参会人员“零接触”、专家评审“网上见”,实现服务“不断档”、审批“不降速”。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采“三审”模式,共审批38个项目的环评文件,助推项目早日落地开工。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推“三专制度”,助推项目落地。一是专人服务。建立重点项目信息沟通共享机制,指定专人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提前介入招商引资,深入分析研判拟招引企业在涉环方面可能存在的制约因素,及时为项目落地、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专班服务。针对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为重大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一对一”跟进、“点对点”指导,帮助项目快速推进、加快建设。三是专家服务。在规划环评以及重点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送审前,我局主动联系环评专家,采取咨询会、预审会的形式为问诊把脉,让业主少走弯路。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文件完善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四川华晨(南充)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案件审理会议,同时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评审。我单位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招投标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坚持以案释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方便群众获取环境保护信息,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突出执法检查、案件查办、专项整治,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办理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尤其是1件公安部作为部督的危险废物加工处置案。开展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饮用水水源地卫星遥感执法现场核查及成果运用、重点涉水排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10项专项检查行动,突出工作成效,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措施,做到排查整治到位,问题整改彻底,形成闭环管理。截至2023123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98次,检查企业3322家次,共立案查处121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06份,罚款1195.412万元。全市开“双随机”执法污染源检查839家次、饮用水源地检查12家次,建设项目检查22家次。夯实基础,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整合全市执法力量,成立全市执法尖兵库,集中加强执法检查、现场勘验、案卷评审、案件探讨及其他相关业务培训。我市组织了两期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了2023年川渝环境执法大讲堂第1—5期培训。开展了一次乡镇网格员培训,全市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人员及网格员培训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落实经常性案卷稽查制度,在线稽查行政处罚案卷97件,抽调全市执法骨干开展集中稽查案卷88份,开展了现场专项稽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执“三项制度”,执法现场实行无纸化办公、全过程录像。制定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执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规章制度7个,坚持执法重点工作挂图作战一览表上墙。编制了《南充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指南(试行)》,收集了南充市范围内全行业的现场执法检查指南、重要程序、规范标准、文书模板等,统一检查程序和标准,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效率。充分发挥局案审会的作用,对于重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落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调整行权权力清单20项。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始终坚“带着温度执法”,通过“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方式,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知法守法的意识。一是开展执法帮扶重服务。开展四个一的“送法入企”活动,成立一个专家团队、帮扶一个工业园区、一个生产企业和一个重点在建项目,组织专家到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全市共帮扶指导企业146 家次,帮助1家企业完成环保信用修复。对南充7所高校开展现场指导帮扶,共发现整改问题12个,填补了高校医院和实验室的监管漏洞,有效防范高校环境污染风险;二是运用科技手段减企负。依托无人机、视频监控、走航车等,实现远程监督,实施非现场执法,减轻企业非生产性负担;三是落实惠企政策促发展。持续推行正面清单制度,做到“守法不扰”,积极落实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按要求整改到位的5家企业不予行政处罚的政策,免处金额60多万元,为企业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七、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我局被复议案件3件,3件案件当事人主动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无被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变更或撤销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2023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年办理环境信访件551件,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全年无环境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谁执法谁普法”,印发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全年宣传、培训、讲座10余次。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制度。以发布和解读各类行政执法案件为手段,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定期向社会发布环保典型案例,宣传各种环保法律法规。结合环境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号召大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共建天蓝、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持续举办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20余场次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环保志愿者、企业员工、学生、媒体记者等1000余名代表参加了公众开放活动。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发布环境新闻、环保法律知识、环保政策解读等信息,提高普法的实效性,提升法治宣传的普及度。

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法治水平。一是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加大力度补齐生态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四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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