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1-13 11:40:13 |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1年,我局成功助力南充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为省级首批“生态环境法治示范园区”。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疑难和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优化考核机制,将个人工作量化在各项考核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优化审批。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依法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要件,简化审批程序,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大大节约审批时间。印发《关于授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除中、省、市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权限以外的涉及54个大项145个小项的环境影响不大、审批内容相对简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派出生态环境局,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法定时限6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我市共审批244个项目的环评文件,其中省、市重大项目75个,全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三是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对市委市政府“155发展战略”、“100件大事”、“5+5现代产业体系”,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落实专人进行政策指导与对接。对省、市重大项目进行一对一服务,从项目考察、引进、落地、污染防治全过程介入,受到企业好评。

       四是推动“告知承诺制”审批。今年以来,有14个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提前取得了批复,大大助推了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五是做好对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监管。印发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我市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专项排查,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单位。

       六是建立为小微企业服务“三个一”。开通一个咨询电话,每月一次集中服务,每周一个接待日,切实把服务企业落实在行动上。今年以来,受理电话咨询710次,接待来访人员308次,为小微企业解决问题252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文件,完善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四川华晨(南充)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今年开始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案件审理会议,同时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评审。我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招投标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坚持以案释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方便群众获取环境保护信息,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提升能力建设,奋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坚持理论先行,今年以来邀请部省市有关专家相继开展5期培训,共培训290余人次;突出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省业务标兵和岗位能力比武竞赛活动,并针对性开展了政策理论、无人机、在线监测等培训与测试。加强环境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疫情防控,加强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情况等进行常态化全面排查;坚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次;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司法衔接,联合公安、检察院、自规、水务、住建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4次;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双随机”已累计完成1083件,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356个、溯源1064个、整治132个,共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97件,处罚金额1388.94万元,运用行政处罚配套办法10件,有效打击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南充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局案审会的作用,对于重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落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协调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8次,案件磋商会议8次,审理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17件,复核县(市、区)局上报案件43件。办理县(市、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共上报调整行权权力清单50项,其中新增22项;变更14项;取消14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及论证11件。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8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申领确认工作,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份。

       六、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我局被复议案件7件,3件案件当事人主动撤销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维持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1件,3件目前由市政府正在审理,无被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变更或撤销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截至12月13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360件,同比去年下降了7.10%。其中来信19件、来访50件、电话(含12369热线)1011件、网络187件、微信93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印发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全年举办环保大讲堂、专题培训班20余次。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制度。以发布和解读各类行政执法案件为手段,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定期向社会发布环保典型案例,宣传各种环保法律法规。结合环境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号召大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共建天蓝、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持续举办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截至目前,四川省南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组织开展20余场次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环保自愿者、企业员工、学生、媒体记者等1000余名代表参加了公众开放活动。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发布环境新闻、环保法律知识、环保政策解读等信息,提高普法的实效性,提升法治宣传的普及度。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程序完善方面,与省、市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我局将继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完善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和遏制违反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将继续创新执法手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制度化,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科学决策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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