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1-11 09:27:29 |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精神,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过问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及局属各科室、单位任务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局面。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法示范作用,今年先后4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民法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上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党内规章、部门法规等学习宣传,深入抓好《宪法》、《民法典》的贯彻宣传,强化自身和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全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优化生态环保提前介入机制,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豁免审批、告知承诺等方式,审批提速65%以上。强化重点项目“清单制+责任制”服务管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案件数量名列全省第一。办理审批项目339个,对11家符合条件的养殖项目实施承诺制审批,提前2个月完成3530个项目排污登记,完成进度居全省第三。完成2020219项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的初审工作,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双随机检查933次,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500余次,筑牢疫情防范的环境安全底线。二是强势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下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形成了《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责任清单》,对全市集中开展2次暗查暗访,排查点位约4550个,纳入台账管理并上报问题点位399个。三是加强危废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市公安、商务等5部门开展了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设备189台,约谈企业2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

(三)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按照“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示的要求,对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进行公开,截至2020127日,共更新行政许可信息476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无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其他信息录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评价。完成2018年度企业信用修复的复核工作。对《南充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完成对84家企业的省级环境信用评价、280家企业的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三、深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配合省人大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南充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升钟湖保护的决定》立法工作。严格按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备案等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同步解读。全面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

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系

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定,进行法制审查,并及时公开信息。2020年以来,对1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对3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核。持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聘请2名法律顾问,将法律服务工作前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政府合同法律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建议,防范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改革后市县两级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行政主体资格、执法层级、案件查处程序等有关事项进行明确,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文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0380余次,累排查各类企业3520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9份,罚款778余万元;使用配套办法案件7件,其中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拘留1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35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参加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工作,做好102名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工作。完成40件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健全全局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形。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来,我局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件。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代表提案5个,做到面商沟通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反馈满意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四是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网络。截至2020127日,在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653条,其中公开环评信息133条,公开空气质量状况340条,水环境质量信息22条,回应群众反映事件数31件,其他信息127条。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七、提升矛盾化解能力

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上投诉、12369电话、微信、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依法及时解决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环保举报1357起,同比去年下降了15.87%。其中来信13起,同比下降23.46%,网络信访件204起,同比下降6.42%,电话(含12369热线) 1076起,同比下降16.85%,来访6480人次,同比下降16.88%,信访件处理率为100%。截止127日,已办结信访件1340件,办结率达98.76%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被复议案件7件,应诉案件1件,无被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的案件。

八、扎实抓好环境普法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环境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为4000余人次提供了环保政策咨询。组织开展20余场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共有680余名代表参加了公众开放活动。巩固单位窗口、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新型载体普法,依托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力推进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力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二是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批调控作用,通过准入把关、减排管控、循环发展等方式,助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强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共赢格局。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美丽南充,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人民银行等部门衔接和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开展环境执法实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现场实践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三项制度”的落实,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环境执法,坚决查处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强化污染源环境管理。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切实督促和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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