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并拟对龙岗001-23井排水采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6-28 09:03:0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28-202274(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668923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岗001-23井排水采气工程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悦中乡三合社区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在龙岗001-23井站内新建天然气压缩机撬1套、空气压缩机撬1套、润滑油泵配滤油机1台、过滤分离器1台、立式净化空气储罐1台、油料棚1座,以及增压配套设施。拆除龙岗001-23井站内水套加热炉1套,缓蚀剂加注撬、防冻剂加注撬各1套,缓蚀剂储罐、防冻剂储罐各1台。

一、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在已建站场内进行建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增压机组燃烧废气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事故或检修时产生少量放空废气,由于频率低,时间短,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气田水、检修废水、放空分离液通过已建输水管线输至龙岗28集气站,再通过已建输水管线输至龙岗1井转水站处理后,输至龙岗010-U3井回注井回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过滤废渣属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由作业区统一处置。清管废渣在龙岗28集气站产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妥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站场主要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基础以降低项目各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增压装置外设置隔声罩、消声器,在隔声罩对应的厂界处设置声屏障,通过以上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风险防范措施

站场设置完善的安全截断措施,阀室事故时能快速关闭、截断气源,设备安全泄压。站场设置放空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H2S监测仪器,确保站场安全。

三、服务期满后

服务期满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做好设备拆除、井管封填、场地恢复等工作,做好施工期降尘、工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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