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污水处理企业运营及行政监管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强化《南充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落地落实,持续改善嘉陵江南充段水质,继2022年6月30日召开市辖三区污泥监管(处置)环境问题警示会后,7月27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召开全市污水处理企业运营及行政监管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罗春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伯乐出席并讲话,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相关人员,重点污水处理厂业主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34人参加会议。
会上支队长罗春通报了省总队移交的我市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相关环境问题,并对下一步我市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支队何朗就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监管要点进行了专题培训。
副局长李伯乐对此次培训背景作了说明,并就如何抓好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污水处理企业务必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好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执法部门务必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围绕数据找问题,围绕问题建清单,围绕清单强整改,围绕整改抓考核;三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技术帮扶。要落实国、省相关要求,对排污企业开展“体检式”现场帮扶,定期开展交流座谈,提供“定制式”管理服务,实现一次帮扶,多方面提升;四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优服与严管并进,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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